​【转发】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致全市物业小区居民的一封信

发布时间:2024-03-12
分享到:

5a0a10acf841a5d05f69179d8cf96c3.png

96db64860c470cd6e72469c6aec30c2.png

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致全市

物业小区居民的一封信

全市物业小区居民朋友们:

      大家好!2月23日,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电动自行车不当停放充电,发生重大火灾,造成15人遇难,44人受伤,教训十分惨痛。

     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、引以为戒,在此温馨提示:

     1.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进梯入户。

     2.严禁电动自行车在走廊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电梯间、公共门厅和安全出口处停放及充电。

     3.严禁私拉电线、飞线充电。

     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,请您从现在做起,共同保护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如您发现违规停放、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,请立即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或拨打举报电话12345向属地街镇或消防部门反映。对于违规停放、违规充电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,属地街镇或消防部门可依据《福建省消防条例》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罚。如发现火情,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9。

     让我们共同努力,守护好我们的家园,让安全成为我们生活的底色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!

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
2024年2月24日